“你是河南的?”
“我也是河南的!你在村哪边住?”
“我在东边,最东边。”
我面前是一个老乡,八零后、
老乡意思就是天下打工人。
应该是这个意思。
我俩喝了酒脑袋晕晕的,这种感觉很奇妙,但是需要维持。
我平均每二十分钟喝一杯来维持住讨厌的清醒。
他平均每十分钟需要喝一杯来维持住令人向往的眩晕。
黄色的灯泡映照着酒杯,这种灯泡很少见了。
让两个河南老乡不免得回忆起小时候。
他的叙说,加上我的回忆,让今夜无眠。
他说我小时候喜欢一个婶子,那时我才五岁,她被一个大花轿抬进了同族的堂叔家里。
八个人抬着一个小花轿,花婶坐在其中,我很高兴因为可以吃大锅菜了。
我看着他绘声绘色的讲着,感觉眼前这盘奇香无比的卤猪蹄都没有他口中的大锅菜好吃。
花婶是在堂叔初中毕业就进门的,两人大概十七岁结的婚,同时也决定了两人的打工命运。
年龄到了,结了婚,不上学了,那就是该打工了这叫时机成熟。
我堂叔特别厉害,在家一个月就带着花婶出去广东打工去了。
打工的人都特别厉害。这话不是我说的,是三大妈和五奶奶说的周围的人都点头,说哪家的一年赚了一千多!
哎呦!
...
抢钱呢赚了一千多?
咦~能干!踏实!
一声声的夸赞声中无数少男少女变成踏实能干的工人,远离家乡。
家乡永远不会忘怀,这是诗人和学者才说的。
十个人赚到钱了有九个不再回来,河南。
因为陌生了。
有人说我自己“家”一点也不陌生,并且“每年”都回家!
我从来不反驳,因为回来的都是淘汰者,工地厂房淘汰者!!